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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正式印发土地流转文件——土地流转从此名正言顺

中央正式印发土地流转文件——土地流转从此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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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正式印发土地流转文件——土地流转从此名正言顺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有的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比例,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甚至一些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严重突出!土地越来越值钱,但不靠谱的“土流乱象”也越来越让人忐忑不安!看好自己手上的一亩三分地,千万不能让人骗去了!

大家终于可以安心了,不用再担心、害怕土地不清不楚的流转局面。11月20日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它明确提出了土地流转的底线及流转形式,并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全文如下: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 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三)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纠纷;从实际出发,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坚持分级负责,强化县乡两级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质量。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议和具体工作指导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三、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五)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流转优先权。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抓紧研究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六)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七)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

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土地流转服务主体可以开展信息沟通、委托流转等服务,但禁止层层转包从中牟利。土地流转给非本村(组)集体成员或村(组)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保护流入方的土地经营权益,流转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

 

(八)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

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创新规模经营方式,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通过农民的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九)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原有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归属由承包农户与流入方协商确定,新增部分应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要优先安排。探索选择运行规范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抓紧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允许用粮食作物、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抵押融资。粮食品种保险要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并适当提高对产粮大县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配套办法,更好地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支持服务。

 

(十)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采取措施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在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不符合产业规划的经营行为不再享受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合理引导粮田流转价格,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十一)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

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要继续重视和扶持其发展农业生产。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分级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

 

(十二)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为承包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各地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集体经营的实现形式。

 

(十三)加快发展农户间的合作经营。

鼓励承包农户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开展联合营销等方式发展联户经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建立农户入股土地生产性能评价制度,按照耕地数量质量、参照当地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计价折股。

 

(十四)鼓励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支持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农业示范园区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出资、相互持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鼓励地方扩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资金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加快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可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综合运用货币和财税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分散规模经营风险。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

 

(十六)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按面积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要求的可给予政策扶持。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七)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

巩固乡镇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基础条件建设成果。鼓励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服务范围。大力培育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展良种种苗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粪污集中处理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服务业,支持建设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和仓储物流等配套基础设施。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购买服务的标准合同、规范程序和监督机制。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

 

(十八)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

制定专门规划和政策,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改善农业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涉农专业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养培训,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养培训规模,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培养培训力度,把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

 

(十九)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

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利用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渠道,深化行业合作,推进技物结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针对农业生产重要环节,与农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服务,提高服务规模化水平。

 

土地问题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农村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开展试点试验,认真总结基层和农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牢固树立政策观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相应机构承担农村经管工作职责,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制度,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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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尔农艺与省农科院克山分院玉米生物育种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成功举行!

富尔农艺与省农科院克山分院玉米生物育种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成功举行!

2022年6月21日,富尔农艺与省农科院克山分院玉米生物育种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富拉尔基区成功举行。富拉尔基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玉江,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黑土粮仓科技会战首席专家、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侯瑞星博士,齐齐哈尔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刘新宇,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处长车薇,富拉尔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郑瑜,黑龙江省农科院克山分院院长杨广东、副院长王立春、玉米研究所所长何长安,齐齐哈尔富尔农艺公司董事长张立、副总经理钱光明等领导和专家现场见证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光明主持。   富拉尔基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玉江对富尔农艺与省农科院克山分院强强联合,开展玉米生物育种合作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种子是粮食安全的关键。近年来,生物技术在加强种子培育、保障种子安全中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今年,省十三次党代会对加快实施生物经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市委、市政府把大力发展生物经济和数字经济纳入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发展生物经济、数字经济是大势所趋,是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重要路径。富拉尔基区拥有着“四所一校”以及富尔农艺这样宝贵的财富,我们一直积极推动和希望将“四所一校”的科研能力转化为生产力,创建全国第一个农业科研产业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扩大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今天,玉米生物育种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既是双方在发展生物育种达成的共识,也是我区贯彻落实省市创新发展要求和部署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富拉尔基区向数字农业和生物育种农业转型升级迈出的重要一步,今后,区委、区政府将一如既往的搭好平台、做好服务,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注:富拉尔基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玉江在签约仪式上致辞。   注:富拉尔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郑瑜参加签约仪式。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黑土粮仓科技会战首席专家、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侯瑞星博士对富尔农艺与省农科院克山分院强强联合,开展玉米生物育种合作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富尔农艺与黑龙江省农科院克山分院签订玉米生物育种战略合作协议,在我省生物经济、数字经济推进中,走出了扎实的一步,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可喜可贺。此举是我市把发展生物经济、数字经济融合作为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现实选择;同时也作为构筑竞争新优势、加快推动振兴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当前,生物经济的发展蓝图日益清晰,一个具有创新活力、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更加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经济形态正在加快成长,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把发展生物经济作为我市抢抓新机遇、打造新产业、构筑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在振兴发展中绘就生物经济“新画卷”,书写“新篇章”,对于我市及富拉尔基区实现换道超车,加快发展方式转型、增长动能转换具有重大意义。   注: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黑土粮仓科技会战首席专家、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侯瑞星博士在签约仪式上致辞。   签约仪式上,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立做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致辞,他表示,富尔农艺和克山分院双方强强联手签订了《玉米生物育种合作协议》,这既是双方积极贯彻我国创新驱动战略,扎实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通过“揭榜挂帅”制度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稳步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有效落地的“富克实践”,更是积极响应富区人民政府“科企合作”倡议,贯彻“科研产业带”先进理念,充分践行“打好种业翻身仗”头部种企的时代使命和历史担当。通过此次深度合作,我们认为能够更高效的统筹双方的人才、资金、平台等科技资源,按照玉米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构建起我省早熟到极早熟地区第一个玉米生物育种联合研发中心,开展跨团队、跨学科、跨研究所的联合科技攻关。我们力争通过组织保障、集团会战、多元投入、协同创新、要素集聚等五项举措,确保打好种业翻身仗,带动新时期我国农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国家食物安全的根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做出更大贡献。   注: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立在签约仪式上致欢迎词。   签约仪式上,黑龙江省农科院克山分院院长杨广东指出,多年来,省农科院克山分院与富尔农艺一直保持着紧密的科企合作。富尔农艺作为我国种业头部企业,在种子育繁推方面尤其是推广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我们省农科院克山分院在作物品种研发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此次双方玉米生物育种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在双方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又一次合作升级,我们双方将在玉米生物育种领域展开实质性深度合作,在保持黑龙江省常规育种优势的前提下,利用生物技术支撑黑龙江省种业创新换道超车,开展玉米、大豆等作物种质资源挖掘,开展育种基础理论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精准化、高效化、智能化育种技术平台建设,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做优做强做大龙江生物经济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克山分院院长杨广东在签约仪式上致辞。 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立,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克山分院院长杨广东代表合作双方现场签约,开启了双方在现代生物育种方面全方位、深度的战略合作。   注:张立董事长与杨广东院长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后,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黑土粮仓科技会战首席专家、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侯瑞星博士,齐齐哈尔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刘新宇,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处长车薇,省农科院克山分院院长杨广东、副院长王立春、玉米研究所所长何长安等领导和专家一行来到富尔农艺科研育种基地,现场参观了公司玉米单倍体育种玉米DH系的长势情况,与科研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参观中,领导和专家们纷纷表示,富尔农艺玉米单倍体育种技术和生产规模可圈可点,在全国名列前茅,单倍体技术的应用,必将推动富尔农艺优秀玉米种质资源层出不穷,科研育种再上新台阶。   注:富尔农艺玉米单倍体育种科研人员向领导和专家们介绍玉米单倍体育种进展情况。 注:齐齐哈尔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刘新宇参观富尔农艺玉米单倍体DH系长势情况。 注:参加富尔农艺与省农科院克山分院玉米生物育种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的领导和专家们在富尔农艺科研育种基地合影。 注:孙书库博士领衔的富尔农艺玉米单倍体育种团队。   注:富尔农艺玉米单倍体育种实验室。 注:富尔农艺玉米单倍体育种海南基地。
2022-06-24
热烈祝贺富尔五大连池大豆种子仓储加工(育繁推)一体化项目正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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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富尔五大连池大豆种子仓储加工(育繁推)一体化项目举行开工仪式。五大连池市领导马勇、徐雅斌、吴晓光、张琳丽、王立君、王洪江、李凤生、罗琪、王哲、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立出席仪式。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仪式。   开工仪式上,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光明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五大连池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雅斌,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立在仪式上致辞。   徐雅斌代表五大连池市委市政府对项目开工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指出,富尔五大连池大豆种子仓储加工(育繁推)一体化项目是五大连池市与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合作的首个项目。项目的开工建设,不仅标志着五大连池市与富尔农艺有限公司合作的全面启动,更标志着五大连池市重大项目建设大幕正式拉开、高质量发展的“春天序曲”全面奏响。项目建成投产后,必将进一步促进五大连池市大豆研发育种、生产加工、示范服务等全环节融合升级,为大豆全产业链开发增值提供有力支撑,带动五大连池市大豆种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立表示,企业将继续秉承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理念,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积极将大豆种子仓储加工“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建设好,努力建成示范工程、亮点工程,为持续扩大五大连池大豆产业规模和全面提升大豆良种综合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农作物产品研发的科技型企业,是国家九部委联合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连续两次被评为中国种业骨干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种子协会理事单位、中国种子贸易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富尔五大连池大豆种子仓储加工(育繁推)一体化项目为2022年制种大县子项目,总规划用地5万平方米,总投资9773.18万元,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13518.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成品库2个、钢板仓、种子加工车间、消防泵房及配套设施、晒场及绿化35000平方米,安装2条国际化一流生产线。这个项目建成三年后,预计年经营大豆种子将达到5万吨以上,大豆种子年销售收入达到4亿元以上,大豆贸易额将达到5亿元以上,年产值将达到9亿元以上。     在全体嘉宾的热切期待中,伴随着轰鸣的礼炮和热烈的掌声,富尔五大连池大豆种子仓储加工“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建设正式启航。 文章来源:阅美连池
2022-05-22
富尔农艺:为我国粳稻产业装上更多中国“芯”

富尔农艺:为我国粳稻产业装上更多中国“芯”

种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桦川县积极抢抓国家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重大机遇,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加快推进种子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由种业大县向种业强县跨越。   富尔桦川水稻育繁推一体化项目是由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进行主体投资,由黑龙江富尔中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占地39648.32平方米,总投资1.18亿元。项目从签约到落地到今年的复工复产,桦川县委县政府都提供了“保姆式”的贴身服务,从手续办理、人员调配再到材料运输给予了企业很大支持。   富尔桦川水稻育繁推一体化项目是桦川县引进最大的集种子研发、生物育种、种子检验、种质资源创新、寒地粳稻科普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种业项目。随着企业的发展,桦川县的水稻育种能力将大大提升,育繁推一体化能力也将大大提高。   种业振兴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经过十几年的种业发展,2021年桦川县育种田面积达到了30万亩,育种量达到15万吨,被确定为国家级制种大县,得天独厚的粳稻育繁推基础,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按照企业锁定的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富尔桦川水稻育繁推一体化项目至少要完成20个粳稻新品种的选育,以及投放市场的目的。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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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尔农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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